针对媒体报道的河北保定市曲阳县4名女中学生就餐时拒绝搭讪被围殴一事,曲阳县教育和体育局表示公安部门已介入处理。保定市相关部门人士称已关注此事,并正督促县里尽快解决。
10月31日下午,“平安曲阳”微信公众号通报,2024年10月29日19时许,曲阳县一饭店内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嫌疑人张某某(男,18岁)、胡某某(男,16岁)、李某某(男,18岁)向同在该饭店就餐的高某(女,16岁)、李某某(女,16岁)、杜某某(女,16岁)、夏某某(女,16岁)等人索要联系方式未果后实施殴打,导致高某、李某某等人受伤。伤者已住院留观,伤情稳定。接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行动,锁定并抓获了3名犯罪嫌疑人。目前案件正在依法侦办中。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
一名被打女中学生透露,她与另外三名女同学在两天前的一个晚上,在当地一家餐馆用餐时遭到多名同样在此用餐男子的搭讪。她们明确拒绝后被对方殴打。她本人受伤较轻,但有其他女生在医院住院治疗。事发餐厅一名工作人员也证实,前两天晚上确实有几名女生被多名男子殴打。
记者致电曲阳县公安局核实此事,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以县委宣传部的答复为准。曲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则表示,公安部门已介入,正在处理,具体细节暂不掌握。
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介绍,根据公安机关办理治安、刑事案件的程序规定,在相关被害人完成医疗救治后,公安机关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伤者伤情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结果显示构成轻伤以上级别,施暴者可能面临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胡磊认为,若上述事件中的施暴者属于“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的情形,且具有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秩序严重混乱的情形,还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加重情节。若行为同时符合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将择一重罪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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