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报女童被泼开水事件 肇事者未满十四岁不予行政处罚 11月14日,广东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了一起发生在9月29日的校园事件。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中心小学六年级学生李某向一名一年级女孩丘某泼洒热水,导致女孩二度烫伤,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事件发生后,韶关市和乳源县领导及相关单位迅速响应,组织力量开展救治和调查工作,并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
11岁男生故意向女童泼开水不需承担刑责 家属可追民事赔偿 近期,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发生了一起校园意外,一名6岁女童在校内遭遇到不幸,被一名六年级的男同学不慎用开水烫伤,伤势涉及面部、胸部及大腿,经医院诊断为二度烫伤。此事迅速吸引了社会的广泛注意。10月13日上午,最新消息显示,教育部门与涉事学校负责人将该事件描述为一次“恶作剧”,排除了故意伤害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