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追溯码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每一盒药品都有唯一一个药品追溯码。11月2日,国家医保局接到企业反映和群众举报,发现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在售卖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阿胶浆时,存在药品追溯码重复的情况。
此次公布的药品追溯码重复情况中,一盒复方阿胶浆最多结算了60次。药品追溯码通常由一系列数字、字母和(或)符号组成,标识在药品包装盒的显著位置。若流通过程中出现重复的药品追溯码,则可能存在假药、回流药以及药品被串换销售的风险。
国家医保局对各地上传的药品追溯码进行分析后,发现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在售卖医保报销的复方阿胶浆时,存在药品追溯码重复情况,且均发生医保基金结算。重复情况大于等于3次的共涉及11个省份的46家医药机构。
核查的药品追溯码重复主要包括三种情况。第一种是疑似串换,即同一药品追溯码在同一定点医药机构多次发生结算。例如,在山东青岛的莱西韩氏医院,一盒复方阿胶浆重复结算60次;陕西商洛的保安镇鱼龙村卫生室,一盒复方阿胶浆也重复结算20次。
第二种情况是疑似回流药或用同一药品盗刷不同参保人医保卡。公布的信息显示,同一药品追溯码在不同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结算,且时间跨度较大。例如,陕西商洛的丹凤县竹林关镇雷家洞村桃峰卫生室,一盒复方阿胶浆重复结算28次;同样位于陕西商洛的龙驹街办河涧社区张家庄卫生室,一盒该药则结算了12次。
第三种情况是疑似假药。同一药品追溯码在不同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结算,且时间相近。例如,在陕西商洛的色河铺镇太山庙村卫生室、银花镇上店子社区岬峪沟卫生室、天竺山镇阳坡村卫生室,今年6月13日、6月13日、6月11日分别结算,重复结算了3次。
为查明药品追溯码重复采集且发生医保基金结算的原因,国家医保局要求各相关医保部门对统筹区内涉及重复追溯码情况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核查,并于2024年11月20日前上报核查结果。相关定点医药机构需开展自查,逐一填写药品追溯码重复情况反馈表。涉及串换、销售回流药或盗刷他人医保卡的,应主动向当地医保部门说明情况,退回医保资金并接受处罚。发现涉嫌假药的,应及时报国家医保局并抄送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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