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评定张可可徐辉为烈士
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批复,同意评定张可可和徐辉两位同志为烈士。这两位英雄因舍己救人而被追认为烈士。
张可可出生于1997年4月,是盐城响水县南河镇新荡村人,生前在陈家港镇一家造纸厂工作。2023年10月28日早上8点左右,阜宁县的田某驾车带着朋友姐妹两人去海边游玩时,车辆失控冲入河中。车内三人爬出天窗大声呼救,情况危急。此时,张可可驾车经过此地,看到这一幕立即停车跳入河中施救。从停车到跳入河中仅用了8秒钟。张可可在水中奋力寻找落水者,在其他救援人员的帮助下,成功将第三名落水者托举上岸,但因体力不支不幸牺牲,年仅26岁。
张可可乐于助人的品质在他生前多次体现。他曾帮助同学从传销组织脱身,并资助其渡过难关。他的家人也表示,张可可是个孝顺善良的人,总是尽力帮助有困难的朋友和陌生人。
张可可的事迹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他先后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并入选多个好人榜。最终,盐城市政府提交请示,江苏省政府根据《烈士褒扬条例》规定,同意评定张可可为烈士。
徐辉出生于1961年2月,是启东市寅阳镇戤效港村人,中共党员,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23年7月19日,他在青海省西宁市八一路湟水河边散步时,听到有人落水的声音。徐辉毫不犹豫地跳入水中施救,抓住了落水者并试图将其托上岸。然而,由于水流湍急,徐辉体力不支,未能成功救起落水者,自己也被卷走失踪。搜救队伍经过连夜奋战,终于在次日凌晨发现了徐辉的遗体。
徐辉生前在工作中认真负责,主动承担最艰苦的任务,与同事相处融洽。他的义举感动了许多人,被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南通市政府随后提交请示,江苏省政府根据《烈士褒扬条例》规定,同意评定徐辉为烈士。
张可可和徐辉用生命诠释了英勇无畏的精神,他们的事迹将永远铭记在人们心中。
江苏省政府评定张可可徐辉为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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