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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之源李博天律师接受“第一财经”采访,解读非法荐股的法律风险

访客 2024-11-18 14:32:21 78866 抢沙发
信之源李博天律师接受“第一财经”采访,解读非法荐股的法律风险摘要: 监管部门近年来加大了对防范非法荐股的科普宣传,同时也加大处罚力度。日前,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李博天律师接受上海《第一财经》记者采访,针对记者提出的关于非法荐股的法律风险...

监管部门近年来加大了对防范非法荐股的科普宣传,同时也加大处罚力度。日前,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李博天律师接受上海《第一财经》记者采访,针对记者提出的关于非法荐股的法律风险与维权等问题发表观点。

信之源李博天律师接受“第一财经”采访,解读非法荐股的法律风险

(官网文章截图)

相关文章《有人4天亏了3万!网红主播收费荐股!新股民更容易“上头”,警惕→》已在第一财经官方媒体平台发布,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热烈讨论。


访谈内容

第一财经:您认为目前流量平台荐股背后有哪些盈利模式?

李博天律师:目前这类机构主要的盈利模式有三种。一是引导投资者加入微信群、QQ群、其他软件群等社交群或是群发短信、电话等方式,诱导投资者投资某只或某几只股票,通过约定分成的方式盈利,或通过操纵股票价格来“荐股割韭菜”;二是引导投资者安装付费预测软件,通过收取软件使用费用的方式牟利;三是直接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建议、培训等,收取会员费、培训费、服务费、咨询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


第一财经:部分机构推荐股票如涉及操纵股价,涉及的股民应该如何维权?

李博天律师:投资者因机构非法荐股遭受经济损失,首先要注意留存荐股行为的全部痕迹,确定主体后,可以采取维权谈判、向监管部门投诉、民事起诉等方式维权。如果机构非法荐股范围广、涉及人数众多,则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投资者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第一财经:部分机构以课程名义面向公众付费推荐股票,您认为这种行为是否违法违规?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李博天律师:荐股是否违法的关键,在于本身是否具备经营资质。根据《证券法》第120条规定,只有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的机构,才能进行证券投资咨询或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如果机构未经监管核准许可,擅自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业务,则可能面临最高5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涉嫌罪名包括非法经营罪、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诈骗罪、帮信罪、虚假广告罪等。

注:本文转载自第一财经网新闻



股市有风险 投资需谨慎

在当今的证券期货市场中,“非法荐股”活动日益增多,手段不断翻新,展现出了持续的高发态势,已经引起了监管机关和司法机关的高度关注。

李博天律师认为,流量平台作为管理者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管职责,有义务审核直播内容,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若平台未采取合理的监管措施,接到举报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博主的荐股视频持续散播,则平台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 媒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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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系由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致力于为社会各界提供全方位、综合性的法律服务。拥有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是一家双证律师事务所。

总部位于中关村西区商圈的核心地段——时代网络大厦6层,整体办公面积近2000㎡,环境优雅,设施完善。现已在天津、唐山、太原、西藏等地区开设分所。

经过20年的发展与品牌磨砺,我所已发展成为北京地区综合实力和业务总量位居前列的知名律师事务所,取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一致好评,并且连续多年被司法局、律师协会授予“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海淀区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北京优秀律师事务所”“法治援藏行业楷模”。2023年被北京市海淀区政协授予“政协委员工作站”,也是“信用中国•律师行业十大诚信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以“尽职、高效、严谨、卓越”的文化理念,为客户提供精细化、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与综合性法律解决方案,最大程度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访谈律师

李博天律师

  •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

  •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 海淀区律师协会刑事法律研究会委员

  • 海淀区企业刑事合规研究会委员

  • 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法治中国60′》特邀嘉宾

李博天律师善于从审判者角度分析,抓住纠纷的焦点问题,视角独到,思维敏捷,在处理疑难杂案及极具争议性的纠纷时,往往能出其不意地找到制胜点。从业至今,曾多次到全国各地论坛,高校参与公司法务、法律风险防范等法律实务讲座,得到客户青睐,广泛认可。

李律师自执业以来,代理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已超过300件,拥有丰富的庭审经验和对案件独有的心得体会。以严谨的专业精神和工作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获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一致好评。

擅长业务领域:刑事辩护(律师会见、取保候审、罪轻辩护、缓刑辩护、无罪辩护、减刑假释)、重大疑难案件、执行异议案件、遗产继承(继承纠纷代为调解)、合同纠纷、房产纠纷、拆迁、民间借贷等。

【成功案例】

1.中科建设集团总公司与懋维龙(天津)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最高院再审案

2.刘某某与吉林润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00余万元借贷案件及后续最高院执行异议再审案

3.陈某等人涉嫌租用房屋转卖诈骗一案,涉案金额1.2亿

4.中科院呼市研究院院长王某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罪案

5.赵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罪名变更为过失致人死亡

6.叶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数亿元

7.李某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

8.陈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9.山东省淄博市火车站南广场改造拆迁纠纷一案

10.广西贺州市林地转让纠纷二审案

11.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袁氏兄弟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罪提供二审辩护

12.王某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在涉案数额高达九吨和下游买家已被判处实刑的基础上,提供有效辩护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

13.张某涉嫌诈骗一案,提出有效辩护意见,成功使检察机关在起诉时变更罪名为强迫交易,量刑从十年起变为5年

14.国家能源集团与山东省高速集团循环贸易案件

15.李某故意伤害案,在受害人轻伤一级情况下,嫌疑人在公安阶段取保

16.萧某某危险作业案全案撤销逮捕

17.黄某某特大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18.李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获检察院不批捕

19.李某某诈骗案获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撤案

20.黄某某职务侵占案获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撤案

21.巩某某重伤他人案,成功减轻判罚,获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22.谭某某国家赔偿案

23.蔡某某合同诈骗案无罪辩护

24.福建高院何某某敲诈勒索涉恶案件申诉代理人

25.罗某非法经营案件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申诉代理人

26.骆某某聚众斗殴案件主犯获缓刑

27.刘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安机关撤案

(以上仅为部分成功案例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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