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动作!最高检设立“双组长制”小组
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了一个新小组——“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11月25日上午,最高检举行小组启动会议。
据悉,各省级检察院和有条件的地市级检察院,也将设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
什么是刑事检察工作?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能主要有四个部分,分别是“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最基本的职能。
什么是刑事检察?简单来说,就是检察机关在追诉犯罪中一系列职能活动的统称,具体包括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对刑事侦查、刑事审判、刑罚执行活动实施监督,对侦查活动中出现的违法情形依法纠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对刑罚执行中的违法情形予以纠正等。
刑事检察首要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比如打击黑恶犯罪。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检察机关先后依法起诉了“云南孙小果涉黑案”“湖南杜少平等人操场埋尸案”“海南黄鸿发涉黑案”等案件。
2021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黑涉恶案件4.9万余人,其中涉黑犯罪1.5万余人、涉恶犯罪3.4万余人;共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700余人。同时,最高检挂牌督办69件大要案,指导办理了“唐山烧烤店打人案”等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
再比如惩治腐败。
2018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共起诉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7.8万余人,其中对孙政才、赵正永、孙力军、傅政华等100余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2019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金融领域职务犯罪1000余人,办理了一批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大要案。
最高检新设立指导小组
当前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依法治国进入新阶段,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依然艰巨。在这一背景下,刑事检察工作将持续做优做强。
11月20日,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在福建福州召开。这是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召开的首次刑事检察工作会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提到,“要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应勇从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严重暴力犯罪、重大恶性犯罪,依法惩治经济金融领域犯罪,依法惩治腐败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做优做强刑事检察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其中一个就是“完善刑事检察基本业务指导机制”。
最高检新成立的“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就是为了加强对刑事检察全局性、协同性工作的研究指导、部署安排、统筹协调,强化对刑事检察业务态势与共性问题的分析研判。
这个小组实行“双组长制”,组长是葛晓燕和苗生明。
葛晓燕,女,汉族,1964年12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检察官。
葛晓燕资料图
苗生明,男,汉族,1965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检察官。
苗生明资料图
在启动会议上,葛晓燕说,逮捕、起诉、刑事诉讼监督等刑事检察基本职能、共性业务,任何时候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必须强化统筹和指导。
苗生明提到,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重在提升刑事检察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加强统筹协调和对下指导。
据悉,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将实体化运作,建立年度计划、请示报告、业务会商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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