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月4日,媒体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期该院审理了一起因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件。案件中,周某因闯红灯与骑电动车的林某发生碰撞,导致林某摔倒并遭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碾压...
9月4日,媒体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期该院审理了一起因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件。案件中,周某因闯红灯与骑电动车的林某发生碰撞,导致林某摔倒并遭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碾压,不幸当场死亡。事发后,周某选择逃离现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结论,周某在人行横道内闯红灯是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需承担主要责任。而林某因超速驾驶电动自行车,则被认定为负次要责任。至于驾驶小客车的刘某,因其在绿灯通行且没有违反交通规则,不承担事故责任。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周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尤其是周某在事故发生后逃逸,这属于法律规定的加重处罚情节。尽管如此,周某事后主动向警方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条件,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这起事故不仅因周某的闯红灯行为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事后的逃逸行为更是加重了他的刑事责任。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