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男子为买房少交200万拟离婚和卖家结婚一对夫妇计划在上海购入一套学区房,为规避高额税收,采纳了中介建议,采取离婚后再由男方与卖方结婚的方式进行房产过户,以此避开约200万的税费。然...
男子为买房少交200万拟离婚和卖家结婚
一对夫妇计划在上海购入一套学区房,为规避高额税收,采纳了中介建议,采取离婚后再由男方与卖方结婚的方式进行房产过户,以此避开约200万的税费。然而,因房屋价格和付款方式上的争议,双方交易未果,卖家拒退已收的20万元定金。
此案最终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购房合同无效,要求卖家退还买家已付的定金。法院指出,利用婚姻关系变动来逃避税收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破坏公共秩序,属于无效合同。尽管合同中包含避税条款,但因其本质违法,整个合同被认定无效,因此定金条款也随之失效。
法院强调,利用婚姻登记制度以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或逃避责任的行为,包括虚构婚变以获取拆迁补偿、逃避债务执行、骗贷、绕过购房限制政策及获取户籍等,均违背公序良俗,且伴随极高法律风险,可能使行为人自身陷入违法犯罪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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