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被家暴16次女子希望判前夫“故意杀人罪” 艰难维权路

访客 2024-11-27 11:49:43 24873 抢沙发
被家暴16次女子希望判前夫“故意杀人罪” 艰难维权路摘要: 2024年5月31日,小谢带着六次报警记录、两份家暴告诫书以及数份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走进了离婚案件的庭审现场。法院查明,自2021年5月结婚以来,小谢被丈夫贺某长期、反复实施家暴...

2024年5月31日,小谢带着六次报警记录、两份家暴告诫书以及数份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走进了离婚案件的庭审现场。法院查明,自2021年5月结婚以来,小谢被丈夫贺某长期、反复实施家暴。2023年4月24日,她被殴打致十二指肠、左肝破裂,腹腔积血,肾功能受损,身体四处重伤二级,五处轻伤二级。

被家暴16次女子希望判前夫“故意杀人罪”

在被家暴的两年间,小谢尝试过报警、咨询律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向妇联、社区求助,几乎穷尽了受暴者能触及的所有求助方式。尽管《反家暴法》包含了告诫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和庇护制度等层层法条,为受暴者编织出一个保护网,但小谢既是从尚不严密的缝隙中漏掉的受害者,也是最终被这张保护网托住、逃离家暴深渊的幸存者。

被家暴16次女子希望判前夫“故意杀人罪” 艰难维权路

第二次因被家暴报警时,小谢已经怀孕八个月。那天是2022年1月13日凌晨,贺某用取暖炉砸了她的头,抢走她的手机并锁上了家门。忍着恐惧和疼痛,小谢等到贺某熟睡后,才偷偷联系朋友帮忙报警。早上七点多,警察上门将两人带去派出所做笔录,警方出具了一份家暴告诫书。小谢不是会委屈自己的女孩,她在第一次被家暴时就报了警并提出离婚,但由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未果。律师告诉她,离婚诉讼一审不会判离,尤其在孕晚期难度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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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出生后,小谢再次联系律师想要离婚,她不要财产和抚养费,只要孩子。律师建议她与丈夫协商离婚,这样冷静期一结束就可以拿到离婚证。然而每次协商都会导致新的暴力事件。后来,小谢在家里发现了贺某和前妻的离婚判决书,上面写着他常对原告“大打出手”。结婚后,小谢遭遇了大大小小数不清的家暴,受伤或留下记录的就有16次。贺某的爆发总是毫无预兆,有一次,他在外吃饭时猛地把滚烫的砂锅掀到她身上。这一幕被饭店监控拍下,小谢看视频时感到恐怖,“那个锅刚烧开能烫死人,他一点犹豫都没有。”

被家暴16次女子希望判前夫“故意杀人罪” 艰难维权路

施暴后,贺某会迅速冷静下来,控制她的手机和人身自由,删除她保存的图片视频,警告她如果不听话就不会送她去医院。这印证了代理律师李莹的观点,家暴本质上是一种权力控制关系,是一种长期、有计划的控制模式。施暴人一旦觉得自己要失去控制权,会用更严重的暴力去控制对方。

两份家暴告诫书成为帮助小谢一审胜诉的重要证据。《民法典》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属于一审就能判离婚的情形,但在现实中,证明且认定家暴长期、反复存在非常困难。来自凉山的铁古木自述长期遭遇家暴,2023年8月13日晚,她被丈夫当街殴打,几个小时后被泼白酒烧伤,致重伤二级。警方拘留了她的丈夫,但他坚称是铁古木烧伤了自己,不久后就被释放了。今年3月,警方通报称,事发前当事人双方均有饮酒,事发时无第三人在场,曲木铁古木系被酒精类物质烧伤,目前未发现证据能够证明系其丈夫所为。

对于像铁古木一样的受暴者来说,报警也有难以跨越的技术门槛。志愿者社工徐珺扮演的角色更像一个翻译,帮助受暴者提出要求。《反家暴法》刚实施那几年,徐珺在介入援助时,不时会遇到不知道反家暴法也不知道如何开具《家暴告诫书》的基层警察。源众在2023年的调研报告中,74位有过报警经验的受访者里,仅有6名拿到告诫书,而被劝和的有33名,占比超过40%。

在志愿者的陪伴下,受暴者往往可以成功争取到《家暴告诫书》,并固定其他有效证据,这种求助事实上完成了一次对接警人员的反向普法。“家暴告诫书是制止家暴的有效手段。”这是“万家无暴”项目发起人万飞从实践经验中得出的结论。他在对基层人员的培训中,也不断推广以书面制止代替口头批评的经验。

在小谢的案件中,面对一个“家暴惯犯”,告诫书的震慑力十分有限。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就是为预防严重家暴行为设计的。然而在落实层面,受暴者经常被申请程序拦在门外。被砂锅烫伤后,小谢曾在社区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为自己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但由于材料中缺少贺某的身份证明,她需要补齐材料,第二天再来办理。当天晚上,贺某再次找到小谢,将她带到一家酒店的房间里,看到她准备的离婚材料后,贺某握拳不断重重击打小谢腹部。小谢抓住机会拉开酒店房门大声求救,一个路过走廊的旅客报了警,她才得以被送到医院抢救,在ICU昏迷三天后才醒来。

小谢腹腔内的器官破裂移位,入院时腹部膨隆,可见腹壁大面积淤青。术后五个月漫长的恢复期间,小谢身上插着10根引流管,挂着人工造瘘的袋子,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都要依靠瘘袋排泄。贺某没有被保护令限制,直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24年1月5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以其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提起公诉。5月31日,成都武侯区人民法院当庭判决准许离婚,小谢获得女儿的抚养权。次日,小谢接回分开一年多的女儿。

接回女儿近半年,这个嘴甜的小姑娘无比依恋小谢,偶尔分开就要打电话说“想妈妈”。“为了女儿,也想好好活着。”小谢说。11月22日,小谢收到财产纠纷庭审及刑案庭前会议延期的消息,她将对左肾重新进行伤残鉴定,再次提交证据。她在律师协助下申请法院提级审理,希望将贺某的罪名改为“故意杀人罪”。

源众的调研报告中,也关注到向法院求助过的受害人。在71名求助者中,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成功的仅有4人。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副教授谢玲和重庆市妇联维权部很快给出了解决的尝试。2024年10月1日,《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最大的亮点是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工作机制。这套机制下,家暴受害人可以通过手机直接向法院申请线上签发获取,也可以通过公安机关、妇联向法院提出保护令申请并送达。整个流程易操作、速度快,最快20分钟受害人就能申请到保护令。

庇护制度尚未完全激活。庇护面向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受暴者,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当小谢讲述自己逃到重庆的朋友家,被贺某堵在出租屋楼下的经历时,记者问她是否知道成都其实有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临时庇护场所,小谢摇了摇头。不光受害者不知道,她向公安、法院、妇联、社区求助时,也没有工作人员告诉她存在一个庇护中心。

郭咋曾经搜索过各地的家暴受害者庇护所的公开信息,发现它们的有效性参差不齐。源众的调研报告显示,58名被访受害人明确表示曾因家暴需要寻找暂住地,但在这些人中,仅一人入住过庇护所。源众建议改变庇护所管理理念,完成救助思维向服务理念的转化。自2016年出台以来,反家暴法的落地和执行已初见成效,但家暴防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对从事反家暴工作的基层人员和服务者有一定的专业能力要求。援助机构的力量相对杯水车薪,民间志愿者也会面临身份合法性的质疑。但这并不能阻碍他们继续服务受暴者。郭咋乐观地倡议,许多旁观者也可以加入进来,对于个案受暴者来说,只要其中的一环稍微有一点突破,这套保护机制的齿轮就可以开始转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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