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6月,四川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浩文等人拐卖儿童案一审宣判,主犯王浩文前罪和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一审法庭上,王浩文拒不认罪,提起上诉。王浩文是四川省达...
今年6月,四川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浩文等人拐卖儿童案一审宣判,主犯王浩文前罪和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一审法庭上,王浩文拒不认罪,提起上诉。
王浩文是四川省达州市渠县人,曾用名王维。根据判决书,他在2006年、2015年已因拐骗、拐卖儿童多次入狱。2023年4月,法院认定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宣判后,王浩文不服,提出上诉。四川省高院以原判决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在重审阶段,南充市人民检察院追加王浩文的遗漏罪行,被他拐骗、贩卖的儿童从8名增加到11名。至此,王浩文前罪加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重审一审宣判后,王浩文再次提出上诉,该案二审将于11月28日上午开庭审理。
被拐儿童家长之一雷泽武的儿子川川在2001年10月9日于湖南岳阳走失,当时只有3岁。拐走川川的人正是王浩文。雷泽武寻子22年,直到2023年6月通过DNA比对找回儿子。雷泽武表示,他将前往南充参加庭审,并递交一份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及赔偿1元的民事起诉书。雷泽武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人贩子明白,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也要承担民事责任。他表示,在此前的一审开庭时,由于王浩文拒不认罪,甚至否认贩卖川川的证据,他曾情绪激动地打了王浩文一耳光。这次去二审现场,雷泽武希望看到王浩文对自己的罪行有所忏悔,同时也希望通过审判让更多人了解拐卖犯罪给家庭带来的巨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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